牙醫學系

學士班

授予學位 牙醫學學士
修業年限 六年制學士班
授課語言

中文授課

入學基本條件
  1. 修畢化學及生物學課程。
  2. 全部課程總平均(GPA)達A或4.0以上。
  3. 華語文能力: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A2(含)以上之證明或CEFR A2(含)以上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,或前任一學位為中文授課,學校開立之中文授課證明。
入學評估方式

請參閱簡章「申請程序及入學資格審查程序」說明。

備註
  1. 英文、化學及生物學三科成績進行審查。
  2. 申請者具備足夠的中文能力能夠理解中文授課之課程者,並提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Level 5流利級或以上等級,或其他正式中文能力測驗同等級成績證明者,優先考慮。
  3. 必要時進行面試及筆試(含術科)。
諮詢窗口

劉家卉小姐
E-mail: yilin@kmu.edu.tw
Tel: +886-7-3121101轉2156#21
https://dent.kmu.edu.tw

碩士班

授予學位 理學碩士
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
授課語言

部分英語授課

入學基本條件
  1.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醫學院或牙(口腔)醫學院牙醫學系學士學位。
  2. 全部課程總平均GPA達B或3.0以上。
  3. 持有同等牙醫文憑之學歷證明。
  4. 英語文能力:CEFR B1(含)以上之證明,或可提供前任一學位為英語授課,學校開立之學位英語授課證明
  5. 華語文能力: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A2(含)以上之證明或CEFR A2(含)以上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,或前任一學位為中文授課,學校開立之中文授課證明
入學評估方式

請參閱簡章「申請程序及入學資格審查程序」說明。

備註
  1. 無我國牙醫師證照者僅限報考以學術為主的「基礎組」,不得參加專科醫師訓練。
  2. 具下列華語能力證明者,優先考慮:
    (1)通過CEFR B2, 等同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第四級(含)以上,或具其他同等級的證書。
    (2)推薦函一封,說明申請者具足夠中文能力參與中文講授課程。
諮詢窗口
潘素蘭小姐
Tel: +886-7-3121101轉2751#22
https://dent.kmu.edu.tw

博士班

授予學位 理學博士
修業年限 二至七年
授課語言

部分英語授課

入學基本條件
  1. 獲教育部認可國內、外大學牙醫系或與牙醫學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。
  2. 全部課程總平均GPA達B或3.0以上。
  3. 英語文能力:CEFR B1(含)以上,或可提供前任一學位為英語授課,學校開立之學位英語授課證明
  4. 華語文能力: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A2(含)以上之證明或CEFR A2(含)以上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,或可提供前任一學位為中文授課,學校開立之中文授課證明
入學評估方式

請參閱簡章「申請程序及入學資格審查程序」說明。

備註
  1. 具下列華語能力證明者,優先考慮:
    (1)通過CEFR B2, 等同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第四級(含)以上,或具其他同等的證書。
    (2)保證申請者具備有參與中文講授課程之中文能力的推薦函。
  2. 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相關規定請詳網頁:
    https://dent.kmu.edu.tw
諮詢窗口

潘素蘭小姐
E-mail: gident@kmu.edu.tw
Tel: +886-7-3121101 ext.2751#22
https://dent.kmu.edu.tw